关于做好2018年夏季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9-11-26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卫戍区征兵命令,北京市2018年夏季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做好我校今年夏季学生征兵工作,确保各项征兵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征兵工作。

  组  长:吕晨飞

  副组长:朱  静

  成  员:孙冬梅  牛  磊  李俊奇  何立新  孙文贤

  李雪华  康  健  李长浩  李云山  王秉楠

  车晶波  梁  凯  关海琳  郝  迈  冯永龙

  陈  娟  李  红  田  芳  曹晓云  王梦鸽

  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站,武装部长任站长,负责学校2018年夏季征兵全面工作;征兵工作站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校武装部,主任:李长浩。

  二、部门职责

  (一)武装部、学工部:负责整体协调组织全校征兵工作、政策解释、体检初检、定兵走兵等工作,并与北京市征兵办公室、西城区征兵办公室及武装部联系。

  (二)宣传部:负责校园网、电视台、广播站等征兵宣传工作。

  (三)保卫处:负责应征学生政审和复审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学习成绩认定、学籍管理、转专业、升学优待等工作。

  (五)招就处:负责毕业生征兵工作的相关政策解释、宣传、信息采集及户档留存等工作。

  (六)财务处:负责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减、退学费,负责接收和发放政府拨付的义务兵优抚金和助学金等。

  (七)各学院:负责组织本院的征兵宣传和动员,接受学生报名并汇总上报,对学生进行征兵咨询、政审相关工作。

  三、征兵对象

  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男性大学生年龄为2018年年满18至22周岁,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性大学生年龄为2018年年满18至22周岁。

  四、征兵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的区、县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体格条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总参谋部、总后勤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兵程序

  在本人自愿报名基础上,经西城区体检,学校政审(院、校两级)合格,西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后,即可正式参军入伍。

  时间安排,凡符合条件的本校男女生可于2018年4月24日至 7月 1日在全国征兵网上和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处报名。对报名同学武装部将分批组织体检。7月、8月体检复检、政审工作,9月初定兵结束并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本年度征兵工作结束。

  六、优抚待遇

  凡我校在校学生按学校规定程序应征入伍者,均可享受如下优抚待遇:

  (一)专业、升学优待

  1.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专业复学,如确有需要转换专业的,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退出现役复学时,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

  2.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提高奖学金等级。高校在校生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4.设置研究生专项招生,仅限退伍大学生士兵报考。参加非专项研究生招生的,三年内报考初试总分加10分。

  5. 报考军队院校。

  (二)经济奖励及优抚

  1.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82万元,共7.64万元,且每年按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定期增长。

  2.家庭补贴。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对家庭实施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共计3.84万元。

  3.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选择自主就业的由西城区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9.06万元。

  5. 部队津贴和退役金。义务兵期间,部队累计发放或转移支付约7.7万余元。主要包括:义务兵津贴、退役金、退役补助、转移支付保险等。

  两年经济奖励及优抚合计约31.44万元。

  (三)就业、发展优待

  1.非京籍大学生参军入伍,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2.开展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考招聘,数量分别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15%、15%和10%。

  3.服役期间两年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七、工作要求

  从全日制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对于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提高军队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征兵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做好适龄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军报国,并以此为契机深入进行一次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活动,激发学生的爱国之心和报国之志。要切实落实相关优抚待遇,认真组织好报名、体检、政审等环节的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征兵工作,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