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夏季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5-05-11
 
关于做好2014年夏季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卫戍区征兵命令,我市2014年夏季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开展。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征集高素质新兵,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是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广大适龄青年报效祖国、追求理想、实现人生价值的一次极好机会。我市今年夏季征集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为做好我校今年冬季学生征兵工作,确保各项征兵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征兵工作。
  长:张启鸿
副组长:黄尚荣、冯永龙
  员:孙冬梅、于志洋、邹积亭、李雪华、贝裕文、李云山、丁 
王秉楠、黄  琇、武  岚、魏  强、王震远、汪长征、李  红、郝  迈、秦立富
学校征兵领导小组在武装部设征兵办公室,由黄尚荣兼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责
1. 武装部:负责整体协调组织全校征兵工作、政策解释、体检初检,并与北京市征兵办公室、西城区征兵办公室及武装部联系。
2. 学工部:协调组织全校征兵工作,汇总报名情况,受理应征入伍学生复学后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
3.宣传部:负责校园网、电视台、广播站等征兵宣传工作。
4.保卫处:负责应征学生政审复审。
5.教务处:负责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学习成绩认定、入伍学生保留学籍的相关手续、退役学生学籍问题(含复学、专升本、本读研、转专业等)。
6.招就处:负责毕业生征兵工作的相关政策解释、宣传、信息采集及户档留存等工作。
7.财务处:负责具体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减、退学费,负责接收和发放政府拨付的义务兵优抚金和助学金等。
8.各学院:负责组织本院学生宣传和动员,接受学生报名并汇总上报,对学生进行政审初审。
三、征兵对象
本校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男性大学生的年龄本科为2014年年满1822岁,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性大学生的年龄为2013年年满1820岁,毕业生可放宽至22岁。
四、征兵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北京市公安局、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日公布的《征兵政审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对普通高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的区县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20039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字〔2003〕第2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兵程序
在本人自愿报名基础上,经西城区体检,学校政审(院、校两级)和推荐,西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后,即可正式参军入伍。
时间安排,凡符合条件的本校男生可于201361日至85日(女生620日至85日)到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处报名。对报名同学将分批组织体检。91日定兵结束,95日开始起运新兵,930日运送完毕。